各学院,医学部,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效提升学校教学育人水平,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活力,学校研究制定了《青岛大学教学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青岛大学标志性教学业绩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青岛大学教师教学荣誉评选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文件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请于6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至邮箱qduzhb@163.com。联系电话:85953757、85951205。
教 务 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