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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岛大学第三届“校园杯”武术套路比赛规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5-03    浏览次数:

一、办赛机构:

主办单位:青岛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执行单位:体育学院

支持单位:共青团青岛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处

协办单位: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武术协会

二、时间、地点:

1、比赛: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浮山校区体育馆。

2、联席会:5月4日,星期五15:30,体育学院会议室(北院德润楼一楼)。

各学院委派一名体育委员参加,规程解答和熟悉网络报名流程。

三、参赛资格与办法:

1.参赛队均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2.凡身体健康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均可报名。

3.各项目参赛者必须网上报名,如报名表中无参赛者信息不得参赛。

4.每人除集体项目外可选择一项个人单项赛内容以及一项段位等级认定内容。

5.集体项目为各学院必报项目,每学院一个代表队,每队不得少于10人、不得多于15人,每缺少和超出一人均扣0.5分(满分10分);集体项目必须配音乐,且不允许带歌词,音乐自选,无配乐扣0.5分。

四、参赛项目与分组:

(一)竞赛分集体项目和个人单项赛。

(二)项目分组:

1、集体项目:

24式简化太极拳、形意五行拳、螳螂拳、鞭杆、太极功夫扇、搏击操、双截棍、太极器械、梅花桩。各代表队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从以上项目中任选一种作为竞赛项目,由青岛大学武术协会负责安排培训。

2、个人单项赛:

①男子、女子学生组太极拳。(各式太极拳)

②男子、女子学生组其它拳术。(具体分组视报名情况而定)

③男子、女子学生组短器械。(刀、剑、鞭杆)

④男子、女子学生组长器械。(枪、棍、九节鞭、大刀)

⑤男子、女子学生组太极器械。(太极扇、太极剑、太极刀等)

3、中国武术段位等级认定。(段位制套路)

五、竞赛项目时间的规定:

1.太极拳和太极器械3至4分钟。

2.其它拳术和长、短器械1分钟至1分10秒。

3.集体项目2至4分钟。

4.凡时间不足或超出,按规则规定予以扣分。

5.段位制项目无时间规定。

六、参赛器械的规定:

1.刀、剑长度:按站立持刀、剑方法,刀剑顶端需达到耳上端。

2.枪、棍长度:枪把触地直立时,枪尖不得低于直臂上举的手掌高度;棍把触地直立时棍梢不得低于本人身高。(齐眉棍、鞭杆除外)

3.凡器械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不予评分。

七、录取名次办法:

(一)个人单项:

每组每项参赛人数10人以上录取前八名,不足10人的,1-9人录取前六名,5-7人录取前三名,不足3人的视报名情况与其他组合并。

(二)集体项目

按照实际报名队伍数录取,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组织奖40%。

八、评分、积分办法:

1.评分方法:选用国家体育总局编发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作为比赛评分依据,满分为10分。

2.积分办法:分数依所得名次按参赛队数由高到低依次递减,如参赛30个队,则第一名计30分,第二名29分......。各学院获得的成绩将记入青岛大学体育运动大会团体总分、阳光体育年终总成绩及各学院年终参赛考核率中。个人单项不积分。

3.“武德风尚奖”,由各学院推荐一名参赛选手荣获“武德风尚奖”,并于比赛结束前将名单交到“编排记录处”

4.社团参与奖励:社团根据所指导的学院的成绩,在社团星级评比中按比例加分。具体根据青岛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星级社团评比细则进行。

九、参赛须知:

1.参赛者要始终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重在参与、交流技艺的宗旨。

2.参赛人员须持学生证经检录后参加比赛。凡冒名顶替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取消该代表队积分和荣誉奖项的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无故弃权的个人或团体也将取消荣誉奖项的评选资格。

3.服装、器械要求:比赛服装应适合运动,款式不作要求;如需向体育学院借器械,请各学院统计好所需器械的种类和数量,由体育代表自带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与邱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5953272033。体育学院视器材情况无偿提供,如器械损坏照价赔偿。

4.安全:凡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如有伤病或身体不适者谢绝参赛。隐瞒病情参加比赛的,在比赛中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5.持器械进入体育馆时,请注意保护体育馆地面及设施,凡破坏公物的按照体育馆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6.试场时不允许在体育馆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占座,否则将取消荣誉奖项的评选资格。

7.检录时间:第一次检录为该项目比赛前20分钟,第二次检录为赛前10分钟,共两次。

十、竞赛裁判组由体育学院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青岛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青岛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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